发展资金的通知
三财预[2017]101号
渑池县(灵宝市)财政局、民宗局(委):
根据河南省财政厅、河南省民族宗教委员会《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》(豫财农〔2016〕149号),现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(详见附件)。收入列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“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”科目,支出列“21305扶贫”对应的项级科目。
2017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报备材料请于2017年1月13日前一式5份上报市民宗委、市财政局,同时报送WORD或EXCEL格式的电子文档。材料装订请按照联文报告文件、《__市(县)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备案表》、项目汇兑表、标准文本、示意图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顺序统一装订。
请按照《河南省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实施办法》和《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》(豫办〔2016〕28号)有关要求,积极做好财政扶贫资金与项目的衔接,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,抓紧组织实施扶贫项目,切实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。
附件: 2017年中央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表
2017年1月6日
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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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中央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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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:万元 |
市县名称 |
资金合计 |
中央资金 |
省级资金 |
三门峡 |
94 |
9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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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市 级 |
36 |
3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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渑池县 |
16 |
1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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灵宝市 |
20 |
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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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卢氏县 |
58 |
5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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